万年长
Wan Nian Chang
海宁殡仪馆、火化、殡葬一条龙服务、骨灰、殡仪服务
"2022年,海宁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554.82亿元,比上年增长2.4%;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472.79亿元,同比持平,其中轻工业增加值247.86亿元,下降12.3%,重工业增加值224.93亿元,增长18.2%。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1269.04亿元,增长12.3%;出口交货值561.85亿元,增长10.0%,出口交货值占销售产值的比重为22.2%。主要行业中,规模以上电气机械制造业和化工医药业实现较快发展,增加值达到92.92亿元和23.70亿元,分别增长38.1%和30.9%。重点产业中,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、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分别达192.50亿元、113.91亿元、204.18亿元和315.34亿元,增长21.7%、13.5%、11.6%和4.3%。 [65]
2022年,海宁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722.09亿元,比上年增长2.1%;实现利税总额172.01亿元,下降9.8%,其中利润总额112.34亿元,下降13.5%。其中,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润总额2.13亿元,下降1.5%;股份制企业18.95亿元,下降14.2%;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5.20亿元,下降41.9%;私营企业72.65亿元,下降2.1%。 [65]
2022年,海宁市建筑业增加值77.62亿元,占GDP的比重为6.2%。 [65]
第三产业
2022年,海宁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500.87亿元,比上年增长1.3%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36.26亿元,增长17.9%,其中,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,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,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84.9%、34.8%和29.7%。 [65]
2022年,海宁市商品房销售面积92.65万平方米,下降38.8%,商品房销售额170.30亿元,下降37.2%。 [65]
2022年,海宁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1.03亿元,比上年增长2.4%。按经营地统计,城乡消费品零售额分别为471.53亿元和49.50亿元。分行业看,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458.45亿元,增长1.8%,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44.79亿元,增长6.1%。全年限上企业(单位)商品零售中,通讯器材类同比增长167.8%,其中智能手机增长181.5%;烟酒类增长14.7%;化妆品类增长13.9%;汽车类增长10.1%,其中新能源汽车增长260.7%;金银珠宝类增长8.9%。 [65]
截至2022年末,海宁市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41个,其中成交额超亿元的市场11个。全年市场交易成交额296.89亿元。 [65]
2022年,海宁市完成进出口总额740.69亿元,比上年增长13.4%,其中,出口总额683.63亿元,增长14.7%,进口总额57.07亿元,下降0.1%。全年完成一般贸易出口628.25亿元,增长14.2%;完成加工贸易出口55.29亿元,增长20.0%。在出口总额中,外资企业出口127.64亿元,同比增长0.7%;内资企业出口555.99亿元,增长18.5%。在出口产品中,机电高新产品出口236.95亿元,增长50.5%。从出口市场情况看,对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合计出口273.71亿元,增长16.6%。全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55家,全年合同利用外资6.85亿美元,比上年下降14.6%,实际利用外资4.40亿美元,增长67.9%。 [65]
2022年,海宁市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24.69亿元,比上年下降5.9%。 [65]
2022年,海宁市邮电业务收入13.03亿元,比上年增长7.4%,其中,邮政业务收入1.59亿元,增长18.6%,电信业务收入11.44亿元,增长6.0%。全年快递业务量2.27亿件,比上年增长18.9%,快递业务收入20.64亿元,增长6.0%。年末固定电话用户9.95万户,下降15.2%;移动电话用户127.45万户,增长10.9%;互联网用户达到47.06万户,增长9.3%。 [65]
2022年,海宁市共接待国内游客566.96万人次,比上年下降1.3%,接待海外游客0.22万人次。旅游总收入82.15亿元,下降4.8%。 [65]
截至2022年末,海宁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539.46亿元,比上年增长11.1%,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283.01亿元,增长19.5%,非金融企业存款820.08亿元,增长11.2%。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525.34亿元,增长14.0%,其中住户贷款余额878.60亿元,增长5.0%,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1646.62亿元,增长19.4%。" "殡葬服务流程包括以下步骤:
确定死亡:当亲人去世后,需要取得死亡证明。正常死亡的,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;非正常死亡的,由区、县以上公安、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。
联系殡仪馆:通知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,登记死者姓名、住址、年龄、性别、死亡原因、死亡时间、遗体所在地、死者户口所在地;登记家属姓名、住址、电话、与死者关系等;预定服务项目,服务时间。
" 展望未来,我们期待更多的创新力量能够加入到殡葬行业的改革中来,共同推动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。同时,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给予殡葬行业更多的关注与支持,共同营造一个充满尊重与关怀的社会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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