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年长
Wan Nian Cha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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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距今200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早期,在今重庆巫山县已经出现了中国最早的人类——巫山人。在距今2万年至3万年的旧石器时代晚期,出现了“铜梁文化”(今铜梁区)。 [159]
先秦时期
夏商时期为百濮地,《华阳国志》载:“越嶲郡会无为濮人居地,有濮人冢”,《史记·楚世家》说:“(楚武王)于是始开濮地面有之,建宁郡南有濮夷,濮夷无君长总统,各以邑落自聚,故称百濮也”。三峡地区是中国主要岩盐产区,由于盐是古代重要的硬通货之一,由此在商朝至西周时期巫山地区催生了巴国文明。
战国时期,巴国从汉水流域南迁至长江上游后,先后在枳(今涪陵区)、江州(今渝中区)、垫江建都。周庄王八年(前689年),巴国与楚国激战于那处(今湖北省荆门市东南),双方相持数月,巴人不敌而归。巴楚之战时断时续,几乎贯穿整个巴史。
周慎靓王五年(前316年),秦国灭巴国后,屯兵江州,筑巴郡城(江州城),城址在今渝中区长江、嘉陵江汇合处朝天门附近。是为史载重庆建城之始。秦朝分天下为36郡,巴郡为其一。
两汉三国时期
汉朝巴郡治江州,为益州刺史部所管辖。西汉元封五年(前106年),置江关都尉于鱼复(今奉节),管辖巴郡军事。东汉建武十一年(35年),岑彭由江州入益州平定公孙述。初平元年(190年),巴郡三分,永宁郡治江州,固陵郡治鱼复(今奉节),巴郡治阆中。建安六年(201年)复改永宁郡为巴郡,固陵郡为巴东郡,巴郡为巴西郡。建安十九年(214年),刘备、诸葛亮经由江州平定益州。 [159]
蜀汉章武二年(222年),刘备在巴东郡白帝城(今奉节)托孤。李严在江州筑大城。
魏晋南北朝时期
魏晋南北朝时期,巴郡先后是荆州、益州、巴州、楚州的一个辖区。西晋巴郡改属梁州。东晋十六国时,巴郡为成汉所辖,今重庆东部则为东晋巴东郡管辖。桓温讨伐李势,朱龄石平定谯纵,皆经由江州入益州。
刘宋时,将巴郡归属益州,巴东郡仍属荆州辖制。泰始五年(469年),分益州之巴郡,荆州之巴东郡等五郡置三巴校尉(今奉节)。萧齐时,以益州巴郡、荆州巴东郡等四郡置巴州(今奉节,480年-483年)。梁元帝太清四年(550年),武陵王萧纪于巴郡置楚州,西魏大统十七年(551年),改为巴州,北周闵帝元年(557年)又改为楚州。北周大象二年(580年),改属信州总管府(今奉节)。 [159]
隋唐时期
隋开皇元年(581年),废郡,以渝水(嘉陵江下游古称)绕城,改楚州为渝州,治巴县。这是重庆简称渝的来历。隋时仍属信州总管府(今奉节)。大业三年(607年),州废,复为巴郡。
唐代延续渝州之称,武德元年(618年),为渝州,天宝元年(742年),改南平郡。先隶属于夔州总管府(今奉节),后改隶夔州都督府(今奉节),为山南西道辖地。乾元元年(758年),复为渝州,乾元二年(759年),渝州改属剑南道东川节度使。
遗体:如果有人在别人的家中逝世,那么在挪动遗体之前,必须给人家一定的钱,表示歉意,哪怕那房子是女婿家的,只有在自己的直属亲属家逝世才不用给钱(直属亲属指儿子,孙子),钱不在乎多少。很多逝世的人都是在医院,一般遗体不需要再搬回家,直接送殡仪馆,也不存在给谁钱的问题了,总之遗体移动越少越好。在移动遗体的时候,直属子女,一般在旁边安慰遗体,比如说:某某别害怕,大家送你去新家等等,因人而异。如果在家中逝世,那么遗体挪动的时候需要招魂,方法是拿一烧纸条,在四周的墙上移动,如果烧纸条在那个地方固定住了,说明逝世人的灵魂在那里,然后用烧纸条把灵魂收起来,从窗户递出,放在遗体旁边,随遗体一起进火化炉。
纸幡:有丧事的人家,要用烧纸粘贴剪在木杖上,放置灵堂前面,木杖应该使用柳树(木杖上沾上烧纸是什么含义?),门扇上贴一烧纸,代表家中有人去世(应该是男的逝世贴烧纸,女的贴白纸)。重孝子不能自由出入家门,所有外事活动都必须停止。(对于这些,问了很多人,他们也都不懂,欢迎懂的人指正)
灵堂:灵堂是为逝世的人搭建的临时住宅,临时供后人或者晚辈参拜供养。生活水平提高后,在城市遗体一般不在放在家中,(农村还是大多放在家中的。)在一方桌前放一遗像即可,遗像前树一灵位,用白字折叠,上写某某什么什么多少岁而卒等等。桌子必须用方桌,然后摆上四样,这四样是“鱼”“肉”“鸡蛋”“面条”,还要有水果,但是水果中不能有桃子(四样菜的含义是什么?为什么桃子不能上桌?)。最前面是香一炉,长明灯一盏(灯要用一碟子自制,先找一碟子,里面倒上花生油,然后用棉花搓一细长灯芯,点燃,棉花灯芯要够燃烧三天),香和长明灯在点燃那时起,就不能灭,只有遗体挪出去或者把灵位带走的时候才能灭,不能用人灭,自燃自灭。桌子前放一罐,叫聚宝盆(还有个比较粗俗的名字,叫老盆),所有烧的“钱”都放在这个罐中,在出殡的时候打碎,详细时间是在“举重”抬起棺材的瞬间摔碎。
1.自古中国丧葬习俗有:出殡日起三天原坟的习俗,即在墓地下葬的需到墓地,上梁、摆供品、上香、踩院子、烧纸等程式。(骨灰盒在殡仪馆存放的,只摆供品、上香、烧纸。)
2.人死之日起,每七天烧一次纸,烧七次,过七殿,共七七,四十九天,此为烧七(也叫做七或犯七)。人们往往将做七改变为四次,即:一七(被三天原坟所代替)、三七、五七、七七(只烧单数,烧大七)。按丧事习俗,烧一七、七七,以死者儿子为主,称做有头有尾;三七,以死者儿媳为主;五七,以死者女儿为主(烧五盆纸花)。按丧事习俗,烧七(做七)。
还有特别需要一说的是犯七。何谓犯七?就是从亡故之日以农历推算,若逢七之日与初七、十七、二十七这些日子重合,就叫犯七,比如三七与这些日子相合,就是犯了三七。有道是:“亡人不犯七,活人没饭吃”,意思是说,犯七有利于活人,但亡人却会因此而受罪遭难,所以,遇此情况,活人需要为亡人消灾救难,也就是需要上坟为亡人淋七。以山西为例,其具体的做法是:用麻纸剪纸人,其数目是比亡人之寿多三个,扎于谷杆上,还要剪一把伞,一架梯子,一座桥。把这些纸人围成一圈,扎到坟头,中间放伞、梯和桥,然后用水浇放有核桃和枣的漏瓢以淋纸人,并虔诚地念种种提醒亡人的话语,如躲雨了、过桥了、打雷了等等。
从死者咽气之日算起,每七天为一“七”,“七七”之内,孝子不理发,不修面,称为“囚七”。每“七”均需上坟为死者烧纸钱,尤以“三七”、“五七”、“七七”最重要。七个“七”中如有一个以上的“七”与农历日期中的“七”相吻合,称为“犯七”,如果没有“犯七”,孝子则要在“复山”前讨足一百户人家施舍的米,用来在“复山”那天招待前来致祭的亲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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